本市力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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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9:05 天津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冯兆君记者张璐实习生张亚薇)为进一步完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机制,确保职工工资收入稳步提高,本市将大力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促进企业提高自主决定工资水平的质量,为此,市劳动保障部门昨天发出通知,再次对企业工资协商员进行培训,取得工资协商员资格的可以担任工资集体协商代表,提高工资集体协商的质量。 企业必须在进行工资集体协商的基础上,执行自主决定工资水平管理办法。今年,
本次培训时间从3月21日至3月23日,今明在天津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报名。电话:23261263、81519016、81519014。 责任编辑:闫新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