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可免费康复治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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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09:30 大众网-半岛都市报 | |||||||||
本报3月15日讯(记者李志波)“今后,岛城符合条件的工伤职工可享受到免费的康复治疗了!”3月15日,本市首个工伤康复机构———青岛市工伤康复中心正式启用。 青岛市工伤康复中心位于港口医院,是市劳动保障部门与青岛港口医院合作建立的综合性工伤康复机构,共有床位80张,康复治疗室1100平方米,康复设备170多台件,配备专业医护人员30人。
3月15日上午10时,在工伤康复中心内,记者遇到了五级伤残、正在做关节康复训练的徐大爷。令记者稍感意外的是,他的训练方式竟是通过摇动一个齿轮装置,从而在电脑里进行足球射门游戏。据医务人员介绍,这种精细运动技能训练,可让工伤职工康复娱乐两不误。 据了解,针对工伤职工的特点,工伤康复中心设了治疗康复、身体机能康复、心理康复和职业康复等四类康复。康复功能区设有物理运动治疗室、生活功能训练治疗室、等速运动测评训练室、作业技巧运动测评训练室、高级神经功能诊断训练室、腰背训练室室等十多个康复科室。 凡依法参加工伤保险且仍保留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需康复治疗的,可通过用人单位向工伤康复中心提出康复申请。经工伤康复工作管理办公室评定具有康复价值的,将纳入工伤康复治疗。 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王帆介绍,自2003年工伤保险制度建立以来,本市工伤保险一直侧重于为工伤职工提供工伤救治和经济补偿,这虽然保证了工伤职工伤残部位的有效治疗,但工伤职工的身体机能和生活能力却得不到有效恢复,经常出现医学治疗难以结束、疼痛和残疾伴随一生的状况。考虑到此,便成立了工伤康复中心。 工伤职工到中心来进行康复治疗的费用由本市的工伤保险基金来出。工伤保险基金由本市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