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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封杀"旧药冠新名" 企业仿制药将难换名提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10:17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据新华社北京电 一年新增数千种仿制药,其中相当一部分都有自己独有的商品名。为有效扼制这种药品名称混乱的局面,国家将不再为仿制药批准商品名。预计,今后我国年新增药品商品名将不会超过100种。

  根据有关规定,一个药品可以同时标注通用名和商品名,前者用来表达药品的主要化学成分,后者则是企业根据营销需要注册的名称。

  有关专家指出:“一些企业趁机弱化药品通用名、滥用药品商品名。同样一种药品,换个商品名就可以夸大疗效、提高售价。”比如,抗生素头孢菌素第三代产品的通用名是头孢噻肟钠,而商品名却有凯帝龙、凯福隆、普泰、仙复、知君利尔、喜福得、安敌等许多名称。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司负责人张伟介绍,近五年来,我国批准的药品注册文号数以万计,但其中真正意义上的新药却不到100种,绝大多数属于仿制药。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15日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药品名称管理的通知》,要求除含有新的化学结构、新的活性成分的药物,以及持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外,其他品种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称;同一药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成分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也必须使用同一商品名称;药品广告宣传中不得单独使用商品名称,也不得使用未经批准作为商品名称使用的文字型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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