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2·15"停电事故责任方被严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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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10:27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孟为)2月15日凌晨,西城区平安里、新街口等地区突然停电,造成附近居民用户停电。原因系施工队在施工时将地下电缆刨断所致。记者昨天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事故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目前已被严肃处理。 今年2月14日晚,中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分公司第二工程处赵登禹路工程项目部现场负责人王某,安排北京四友设备租赁有限公司郭某操作挖掘机在施工现场开挖线缆槽。
15日早晨6时,电缆破损处出现火花并造成停电,王某才确认破损线缆为电缆。现场人员向电力公司有关人员报告后,电力公司立即进行抢修,并于13时左右完成抢修工作。 经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查,中通建第五分公司第二工程处王某违章指挥挖掘沟槽,造成电缆破损,并未及时上报事故情况,是造成停电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中通建第五分公司未制定完善的事故抢险应急预案,延迟供电线路抢修时间;四友公司日常安全管理不严,安排郭某无证操作(特种作业操作证已过期)挖掘机;北信基础公司作为建设方,未办理施工许可证,允许中通建第五分公司施工,分别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原因。 市有关部门依法对三家公司及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81条规定,对中通建公司第五分公司行政处罚30000元。同时,市、区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北京市建设工程许可证》有关规定,暂扣其《安全生产许可证》6个月、罚款5000元,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对于相关责任人也分别做出开除、撤职、行政警告处分等处理。 网络编辑:刘春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