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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手套白狼 男子落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12:21 今晚报

  本报讯 一男子将租来的汽车与他人交换后转卖牟利,随后,又以修车名义将该辆卖出的汽车骗走。日前,河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该男子因犯有合同诈骗罪及诈骗罪,被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罚金人民币1万元。

  29岁的李某是本市无业人员,曾于2003年4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2004年7月5日,李某从本市一家驾驶员服务公司租了一辆夏利轿车,在交纳部分租金后,
李某将车开走。而后,李某隐瞒租赁汽车的事实将该车与王某的奥拓轿车交换,并收取王某给予的差价款人民币9000元,许诺不久即办理过户手续。同年8月20日,李某又将奥拓汽车以9000元的价格卖给黄某。去年2月,李某以给黄某修理该车及补办过户手续等名义将该车骗走。后经事主报案,公安机关将李某抓获。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并扣押了涉案夏利汽车,经鉴定,该车价值2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现金,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此外,李某还采取隐瞒真相和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据此,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孙启明 徐德利 邢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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