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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港澳台同胞申领内地身份证应具备两条件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14:13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3月16日电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鲍遂献介绍称,港澳台同胞申领内地身份证,应具备两个条件。

  3月16日上午10时,中国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国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情况。

  鲍遂献说,改革开放以来,很多港澳台的同胞到祖国大陆经商、就学、工作,有的长期生活居住在内地,为了工作生活的方便,港澳台的同胞提出能否申领内地的身份证,香港代表提出了这样的提案。

  鲍遂献介绍称,法律规定,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港澳台的同胞可以申领内地的身份证,但有两个条件:第一,必须迁入内地定居,这说明是内地的居民了;第二,要办理内地的常住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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