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疫苗事件责任人受处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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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14:49 新民晚报 | |||||||||
本报讯北京消息: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近期通报了安徽泗县疫苗事件处理结果,并要求在全国范围开展疫苗质量和预防接种专项检查。 目前,浙江、安徽两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对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泗县大庄镇卫生院防保所进行了罚款处理,安徽省泗县纪检、监察、卫生等部门依法依纪对泗县卫生局局长王忠、副局长王作华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对泗县防疫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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