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启动 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全部转为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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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6日17:02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 |||||||||
本报讯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深圳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悄然启动,首批事业单位分类“一切为三”,划分为经营服务、监督管理和公共服务三个大类。此举意味着一场席卷深圳事业单位的改革将在今年铺开,其中,被划为经营服务类的事业单位将被细化为经营开发类和中介服务类,被划为经营开发类的事业单位将全部转为企业进行调整、重组或改制。但对从事舆论宣传、暂不能按照纯企业运作的专营性新闻媒体,则拟被改为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集团,国有资产由国资部门委托宣传部门监管。深圳市副市长张思平日前在国资国企会议上
深圳首批事业单位分类 公共服务类:(包括纯公共类和准公共类) 纯公共类改革措施:包括中小学教育、公共文化和卫生、生态资源化净保护等单位,其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证,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收取服务费用,现有收费的单位,要逐步减少向消费者收取费用,直至完全取消收费。 准公共类改革措施:主要包括非义务教育、非营利医疗卫生、社会救助、公益性文体活动场所等机构,要根据国家确定的公益目标开展活动收取服务收入,并由财政给予不同程度的投入,取得的收入要用于公益事业发展,不得用于向员工或出资人分配。 监督管理类 改革措施押分离后,此类要回归行政管理序列,其中承担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的,要剥离相关服务职能后纳入行政机构序列,承担行政管理和执法职能的,将有关职能整合到现有行政机构中。这类单位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或通过行政性收费和垄断职能、政府信誉取得的带有垄断性和资源性收入获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经营服务类(包括经营开发类和中介服务类) 经营开发类改革措施:主要包括文化新闻出版、党政机关所属培训机构和接待基地、后勤服务等单位。全部转企进行调整、重组或改制,其中在市场中没有发展的、转企成本过高的、转企后难以生存的单位将直接被撤销。不属于深圳市产权所有,但由深圳代管的单位将撤销事业建制交回上级主管部门管理。但对从事舆论宣传、暂不能按照纯企业运作的专营性新闻媒体,则拟被改为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集团,国有资产由国资部门委托宣传部门监管。今后将不再批准设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 中介服务类改革措施:原则上实行脱钩改制,其中直接为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提供服务、与市场经营活动相关的单位,改制为市场中介组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履行强制性检验检测职能,或者提供公共平台服务的单位保留事业建制,但要打破部门和行业的界限,实行联合、兼并、重组,所进行行业自律的单位,则被收回事业编制按社团运作。中介服务类单位运营成本和其他支出通过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筹措,政府基本上不提供财政保障,主要包括经济鉴证、监测检验、咨询服务、信用担保、职业介绍、交易服务等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