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服刑人员 “减假保”一律报省检察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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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1:54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日前,全省检察机关派出检察院检察长会议在合肥召开,这是白湖、南湖、九城坂检察院归省检察院直接管理后的第一次会议。会议就加强对职务犯罪罪犯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监督作出新的规定,今后,对县处级以上职务犯罪服刑人员“减、假、保”的监督审查情况一律报省检察院备案。 派出检察院担负着刑罚执行监督和监管活动监督的重要职责,主要通过刑罚执行监
会议要求派出检察院要全面履行检察职责,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力度,建立和完善刑罚执行监督长效机制,加大查处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工作力度。 (李培 本报记者 肖献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