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加大涉农案审判力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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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1:57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实习记者 李杨 通讯员 郭春雨 丁红波 陶铮) 昨日9时,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在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净月潭法官培训中心参加了社会主义司法理论研讨会时指出,要加大涉农案件审判力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据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熊选国、人民法院报社社长杨润时以及来自全国15个中级法院的院长、中国政法大学、吉林大学、上海政法学院的专家学者参加了本次研讨会。
熊选国说,要把社会主义司法理念贯穿于人民法院各项审判工作中,刑事审判要依法惩罚犯罪,既要坚持“严打”方针,同时要注意贯彻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以促进和谐社会的建设。民事和行政审判,要依法平等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要加大涉农案件审判力度,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加大民事裁判执行力度,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要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要求,为人民群众营造良好的诉讼环境。(新闻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