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物业纠纷仲裁工作站成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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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2:02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记者 孙淼) 为切实维护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3·15”消费者权益日当天,长春市房地局联合长春市仲裁委员会共同成立了长春市物业纠纷仲裁工作站。据长春市房地局副局长刘东伟介绍,工作站除了每天有专门工作人员负责接听电话外,每周五长春市物业管理协会会长也将走进工作站接听电话。 解答、受理物业纠纷咨询电话:0431-8997655或8997677(每日8时30分至17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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