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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球大使”告公证案未被受理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2:27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傅沙沙通讯员李梅)“月球村CEO”李捷将一份月球资源的所有权声明寄给联合国,并要求公证处为声明公证。被拒绝后他将国信公证处告上法庭。前天,海淀法院裁定不予受理这一案件。

  李捷诉称,去年底,他把主张拥有整个月球以及整个月球月壤中的氦-3气体和月球上空的一切轨道资源等的所有权声明书分别寄往联合国大会、中、美、俄、日政府及欧盟。
后经邮局查询这些国家已签收该声明。今年3月3日,李捷向国信公证处提出证据保全和声明公证,但3天后公证处表示不受理该申请,并拒绝告知理由。因此,李捷要求法院判令国信公证处向他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1元。

  法院认为,李捷的起诉不符合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条件,裁定不予受理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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