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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起,清净剂 汽油价格不能混为一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2:46 山西晚报

  本报3月15日讯(记者刘捷)为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合理补偿车用汽油添加清净剂成本,省物价局今日对车用汽油添加清净剂的价格作出限定,禁止各加油站点将清净剂价格混入汽油价格中。

  从4月1日起,车用汽油中添加清净剂,加价标准为每公升汽油不超过0.05元。在车用汽油中添加的清净剂必须是经科学技术部、国家质检总局、国家环保总局等部门共同认定
的“国家重点新产品”和列入《国家重点环保实用技术推广项目》的产品。同时,添加清净剂的车用汽油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标准。各加油站点在公示汽油零售价格时,必须将汽油价格与清净剂价格分别标识,结算时单独开票。不得将清净剂价格混入汽油价格中,各地加油站点要同时配备同标号加清净剂和不加清净剂两种油品,并严格执行用户自愿的原则。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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