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内被警告3次娱乐场所要停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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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3:02 海峡都市报 | |||||||||
N东方早报 本报讯公安部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公安机关加大对娱乐场所治安管理力度,认真贯彻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例》。 通知强调,各地公安机关要对未向公安机关备案或经整改仍达不到条例要求的场所
通知要求加大对违法经营的娱乐场所的处罚力度。对2年内被处以3次警告或者罚款又有违反条例行为、应受到行政处罚的娱乐场所,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对查处治安案件、刑事案件时发现的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的娱乐场所,要依法予以取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