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一个月自助游溺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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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3:22 现代快报 | |||||||||
参加旅行社的自助游,自由活动时溺水身亡,旅行社是否担责?家住南京的于先生昨天到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能为女儿“讨个说法”。 据于先生介绍,他的女儿今年28岁,是南京一家医院的医生,今年元旦刚结婚,丈夫是上海一家外企的职员。今年2月20日,小两口参加了上海一家旅行社组织的新马泰自助游。到达马来西亚的当天,旅行社的导游告诉全体游客,说本次旅游因为是自助游,随行导游
律师观点 江苏天哲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马育认为,无论是不是自助游,旅行社都毫无异议地要对旅客安全负责。本案中,如果旅行社不能举证自己事发前,已经对于先生的女儿履行了安全提示及告知义务,那旅行社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与此同时,所有旅客在旅行过程中,自身也负有注意安全的义务,而于先生的女儿明知自己不会游泳,却仍然在天黑的情况下去一个陌生海域潜水,其自身也应担责。快报记者丁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