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争房 昔日恋人成冤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3:23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徐梅 实习生 陈颖)一对恋人分手后,为了一套房子,两人成了冤家:男方状告女方,称其名下的房产是自己付的首付款,女方应当退还。而女方却坚称房子是男方馈赠。昨日,沙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原告王君(化名)是北京IT业的高级白领,收入颇丰。2004年,王军在重庆认识了年轻漂亮的导游李丽(化名),两人很快成为恋人。据李丽在法庭上称,2004年圣诞节前夕
双方在法庭上针锋相对,原告认为被告谎话连篇,被告认为原告玩弄感情。双方相互指称对方拿不出确凿的证据。由于双方无法调解,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