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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兰女孩”亲生父母是涪陵人?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3:23 重庆商报

  《荷兰夫妇帮养女寻亲生父母》追踪

  本报讯(记者 童江华 实习生 曾梦宁)荷兰夫妇为养女寻亲,当年报案记录上的女婴发现人为何不承认捡到过孩子?女婴究竟是谁发现的?昨日,记者驱车来到10年前的报案地——巴南区木洞派出所进一步探查,终于找到捡到女婴的报案人冉国,他揭开了孩子被遗弃的谜团。

  怕惹麻烦不敢承认

  昨日下午2:50,记者找到女婴发现人、家住巴南木洞镇保安村四社的村民冉国,满头白发的他正在地里干农活,当记者说明来意后,他非常警惕,仍然表示记不起当年的情况了。“我们刚才到派出所查询了报案记录,捡到女婴的人是你的名字!”记者提示冉国。

  沉默近10分钟后,冉国才吞吞吐吐地表示,自己在10年前是捡到过一个女婴,因为不知记者的来意,怕惹麻烦不敢说。

  曾想抱养女婴做自己女儿

  回忆起捡到女婴的经过,冉国告诉记者,他现在49岁了,既没有结婚,也没有儿女,孤身一人,原来想把女婴捡回来当自己的女儿,但是未能如愿。

  据冉国回忆,1996年11月12日晚上,亲家蔡秀找到他,说涪陵有一家人没有能力抚养一个女婴,要找一个有能力抚养的人家,他当场就答应抚养。蔡秀告诉他,女婴第二天上午9点多钟放在镇派出所对面的门前,并叮嘱他按时去捡。

  次日上午,冉国如约来到木洞镇派出所的对面。听说捡到一个女婴,附近的人都凑过来看热闹,对面镇派出所知道此事后赶来询问,并制止带走女婴。然后,女婴被派出所交给镇计生办,后被送到重庆孤儿院。

  “当时我非常想要这个女婴当自己的女儿,”冉国称,曾找到镇计生办领养,但是没有得到准许。“如果孩子跟到我,就没有现在这样幸福,肯定要受苦一辈子!”听说了孩子现在的情况,他感到非常高兴。

  经多方查明女婴是涪陵人

  昨日,记者在保安村四社找到蔡秀的家,但只有她老公蒋文勇在家。蒋告诉记者,当年他外出打工,知道有这么回事,但详情不太清楚。

  记者通过电话与在北碚打工的蔡秀进行了联系。蔡说,女婴是她一个叫李亭珍的姐姐带来的,当时女婴的亲生父母家里很穷,没有能力抚养,想找一个有抚养能力的人家,考虑到冉国今后无依无靠,就叫他抱来抚养,但是,当时镇计生办知道此事后,没有允许冉国抚养。

  至于究竟是谁家的女婴?蔡秀称,她也搞不清楚,只知道是涪陵四河乡人,随后她帮记者联系其姐姐。到昨日记者发稿时,蔡秀已联系上了她的姐姐李亭珍,但李与孩子亲生父母的家非常远,也没有电话,故没有找到孩子的亲生父母。写完此稿,记者连夜赶赴涪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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