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节能工程可节电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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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3:35 深圳商报 | |||||||||
政府节能工程可节电25% 14家单位节能改造工程5月完工 【本报讯】深圳市政府已开始全面推行节能措施。记者昨天从市节能协会了解到,第二批政府节能改造工程进展顺利,5月底前可全部完工。市政协、市检察院、市灯光环境管
今年3月中旬,工程相关合同已全部签订,并正式动工。该整体工程工期历时两个月,预计将在今年5月底前完工并通过验收。此次14家政府机构及财政支持单位的节能改造方案由市节能协会与市建科院遵照市政府的有关要求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此次参与政府节能改造试点单位的改造项目主要包括照明系统和中央空调系统的冷凝器自动清洗装置和水循环系统变频改造。政府要求每家被改造单位节电率均在20%以上,两年左右收回投资。依据改造方案,预期工程完成后,14家单位平均综合节电率将达25%,投资回收期平均为1.6年。14家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由市政府能源基金垫付。节能改造工程实施完毕后,由被改造单位从节约的能耗费用中,分3年偿还。 此次节能工程的试点,旨在通过14家单位的节能改造实践,为制定我市政府机构用能标准及管理规范,以及在我市全面引入EMC方式市场化运作的节能改造模式奠定基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