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公办初中不得变相择优招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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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4:22 山西晚报 | |||||||||
据新华社电南京市日前公布的2006年初中招生工作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各公办初中学校不得以“校中校”或“校内班”的名义变相择优招生。 据悉,南京各区县今年将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合理划分公办初中学校施教区范围,保证小学毕业生全部升入初中。
“办法”规定,民办学校的招生也将纳入全市初中招生统一管理,实行免试入学,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择优选拔新生,也不得以社会办学机构或团体组织的竞赛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白云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