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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隆”出租车 我市首次开罚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6:05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陈颖)将一辆下线“羚羊”车进行一整套改装后,克隆成出租车从事非法营运,却在营运第一天被市公安局出管办查获———昨日,璧山人魏某成为我市因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克隆”出租汽车而受到行政拘留处罚的第一人。

  3月14日下午,市公安局出管办接到举报称,发现一辆“克隆”出租汽车正在从事非法运营。出管办勤务科民警立即出警,将正在从事非法运营的渝AT0975“克隆”车查获,并
依法传唤车主魏某。

  民警审查后得知,魏某是璧山县人,花1.9万元买来一辆车牌号为渝AG5217的白色下线车后,魏某花钱伪造了车辆行驶证、车辆号牌等一整套“软硬件设备”。之后,又将车尾喷涂了自编号“030921”。一系列工序之后,一辆非法的车牌号为“渝AT0975”的“克隆”出租车诞生了。14日上午,魏某开始从事非法营运,没想到当天就被查获。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由于魏某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公安机关依法对其给予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并进一步审查其非法运营活动。警方表示,针对目前不少心存侥幸者购买下线的出租车进行改装,然后从事非法营运,严重扰乱了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的现状,将加大打击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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