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万富翁3年强奸幼女29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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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6:39 扬子晚报 | |||||||||
近三年来,他在辽阳通往鞍山的公路线上强奸幼女29起,年龄最小的被害人仅仅6岁。据了解,46岁的他有固定收入,同时还有两个汽车配件厂对外出租,拥有百万家产。 据鞍山市千山公安分局民警介绍,今年1月3日,千山区达道湾地区发生一起强奸幼女案,13岁的被害人被一名问路男子骗上一辆轿车,在一处田地里被强奸。事后又被该男子送回到当初被骗上车的地方,13岁女孩只记住了车牌号上的辽K。警方在该地区展开调查发现
据调查,46岁的驾车男子刘某是辽阳某银行信贷员,在其家中和办公室中警方发现大量淫秽光碟和黄色书籍。在审讯过程中,刘某交代了29起强奸幼女案。据刘某交代,他从2003年5月开始驾车对幼女实施强奸,全部都是将女孩骗上车开至无人处实施强奸,得手后又将被害人送回被骗上车的地方。 他通常会以问路、带路为理由将女孩骗上车,开车后再以“不送你回家”等言语威胁实施强奸,一旦女孩稍有反抗他便会停车将女孩放走。刘某通常会在学校上学、放学时在学校周围寻找目标,一旦有女孩受骗,他便打开车内12碟连放影碟机引诱,随后寻找地点作案。有一次,一名女孩反抗,刘某没有得手,在与女孩聊天时得知女孩爱吃某种快餐后,与女孩约好第二天再见面。第二天,他带这个女孩吃了一顿快餐后将她送回。事后他向警方交待:“我觉得那小孩挺好,想认她做干女儿。” 警方调查发现,遭遇刘某魔爪的幼女都不超过14岁,最小的年仅6岁,除刘某自己交代的29起已经实施的案件,还有多起未遂案件因小女孩反抗而没有得手。目前,刘某已经被警方刑拘,警方正在进行深入调查。(据华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