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掀维权风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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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7:11 广西新闻网 | |||||||||
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熊红明)3月16日,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举行常年法律顾问聘任仪式,继续聘任张树国、骆伟雄两位律师担任博览会的常年法律顾问。记者在仪式上获悉,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今年将掀起维权风暴,擅自使用博览会名称、标识将被起诉。 在昨天的聘任仪式上,骆伟雄律师难掩对中国-东盟博览会知识产权保护的担忧。他
骆伟雄律师还提出,针对2008年北京奥运会和2010年上海世博会,国家出台了《奥林匹克标志保护条例》和《上海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对于每年都要举办一次的中国-东盟博览会,广西也应该推动相关立法程序,出台《中国-东盟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保护博览会的知识产权。 中国-东盟博览会秘书处副秘书长、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副局长张晓钦表示,今年将完成中国-东盟博览会国际商标的注册工作,继续开展博览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打击各种侵权行为,维护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品牌资源。 编辑:韦怡作者:熊红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