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同胞可以申领内地第二代身份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8:51 云南日报 | |||||||||
新华社北京3月16日电(记者李菲)记者从公安部1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请领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副局长鲍遂献说,改革开放以来,很多港澳台的同胞到祖国大陆经商、就学、工作,有的长期生活居住在内地,申领内地的身份证可以给港澳台的同胞在工作生活上带来方便。
根据法律规定,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申领内地的身份证,并符合两个条件:必须迁入内地定居;要办理内地的常住户口。 据悉,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于去年全面启动。截至2005年12月31日,公安部门共为居民制发了1.02亿张新身份证。按照规划,到2008年底,将基本完成8亿多人口的集中换发证任务。今年6月底全国将停止制发一代证,并不再组织生产和供应一代证的制证材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