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动地区共筑农村防火屏障 打造农村消防工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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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9:00 青海新闻网 | |||||||||
青海新闻网讯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海东地区农村消防基础工作薄弱的问题日渐突出,农村火灾事故势头上升,农村消防安全形势愈来愈严峻。2005年一年海东地区就发生火灾218起,其中,农村火灾发生176起,占全年火灾起数的81%。 为了进一步做好农村防火工作,海东地区行署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因情施策,探索农村消防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根据中央1号文件中提出的“全面推进农村消防工作,努
《方案》共分总则、火灾预防、火灾救援、责任、附则五章二十一条。《方案》中明确了县、乡(镇)人民政府在农村消防工作中的责任;推行“四长防火责任制(村长、派出所所长、学校校长、家长)”;义务消防队应当履行的职责;乡(镇)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建立和领导以治安联防队、民兵预备役为骨干的义务消防队,义务消防队的业务指导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村民委员会应当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各级人民政府和村民委员会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到各检查、评比、考核中,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个人,应当给予表彰奖励。对未依法履行消防职责或者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等规定。《方案》的出台,将进一步推动海东地区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农村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有效遏制海东地区农村火灾事故的发生,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作者 马亚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