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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山实施区级机关公车改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9:00 无锡日报

  本报讯昨天,锡山区正式实施区级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沿袭数十年的计划经济模式用车制度终被取消,区级机关将全面施行以货币化定额包干为形式,以社会化、市场化运作为特征的机关公务用车新机制。

  此次车改,锡山区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减轻财政负担、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从源头上治理腐败、转变政府职能和提升机关形象为目的,确定除区法院、区检察
院以外的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机关和区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锡山经济开发区、锡山经济开发区东区及区直各单位,区财政全额拨款的具有行政执法职能或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等,为主要车改对象。对参加此次车改的区机关在编在岗的各级各类干部和人员,按照职务、岗位和相关考核规定发放公务交通费,实行“费用包干、限额使用、超支自负、节余归己”的货币化定额包干办法。

  据了解,除经审定保留部分公车外,锡山区对其它所有涉改车辆,经有关部门统一评估后,全面向社会公开拍卖。车辆拍卖资金由区财政统一收缴结算。拍卖后的所有车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过户到购车单位或购车人。

  (东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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