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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争议纠纷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9:13 大众网-齐鲁晚报

  本报3月16日讯3月是消费投诉的集中期,据济南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统计资料表明,从今年3月1日至今总受理量已经达到4500多起,比去年同期上升了36.78%。从投诉的情况看,服务行业和手机等大额商品成为投诉的重点,特别是手机投诉,争议纠纷很多。

  据济南12315统计,自3月份以来,涉及通讯器材,尤其是手机的申诉占总申诉量的23.6%。手机投诉中,除产品质量不合格、经营者不履行“三包”义务、售后服务差外,还
有新的特点,即由“外壳磨损”、“私自拆动”引起的免责争议。根据有关规定,手机未按产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经营者不实行“三包”。而且,手机因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不享受“三包”。于是,个别经营者抓住这些规定,以消费者“私自拆动”为由,规避应负的“三包”责任。

  此外,一些经营者在“三包”期上玩猫腻。消费者更换手机后,“三包”期应当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一些经营者却擅自将“三包”起算期定为手机售出(发票开具)之日,而许多消费者在换货时也缺乏要求经营者办理正规换货手续的意识,致使纠纷发生后无法提供“换货”凭证,“三包”有效期得不到重新计算。


记者 郝爱萍 通讯员 王冰 李倩 实习生 娄花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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