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剧目投入不再“分果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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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9:18 金羊网-新快报 | |||||||||
经费分三次投入,二次评审,取优汰劣,打造精品 新快报讯(记者陈琦钿)记者昨日从2006年广州市文艺创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起将试行《广州市舞台艺术“321”工程》(以下简称“321”工程),一改多年来剧目生产投入“分果果”的方式,将剧目经费分三次投入,二次评审,取优汰劣,一次性奖励,力求打造一批叫好叫座的优秀剧目。
据了解,多年来广州对市属艺术团体的剧目生产的投入可以说是“分果果”的方式,这个团给多少,那个团给多少,造成剧目生产经费没有按实际需求落实。“321”工程则将剧目经费分三次投入。 第一次投入(剧目立项申报),投入经费为10万元(由文化局下拨),各剧团根据社会公共文化需求以及本团实际确定剧目生产题材,提交申请报告。随后进行第一次评审(剧本立项),评审会对上报的剧本评选5-7部剧本进入排练。 第二次投入(剧目排练经费),对初选的5-7部剧本,由文化局同剧团签约,规定剧目目标、排练时间、投入经费额度等。生产资金到位后200天内正式公演,首轮演出要达到10-20场。演出进行第二次评审(剧目评审),每年只选出1-3部剧目进入三投。 第三次投入即着重打造精品剧目,文化局对进入三投的剧目再次与剧团签约,规定剧目立意、投入经费额度和演出场次(通常在50场以上)。对达到演出50场以上的剧目,由市文化局给予一次性奖励。 市文化局局长陶诚表示:广州试行“321”工程,目的是为了探索一条艺术创作资金投放与管理的新路子,力争实现平均每年创作、生产5-7台具有一定水准的剧目,其中1-2台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 (侯颖/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