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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法制办解释凌晨2点关门原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9:22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据《法制日报》报道,《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自今年3月1日起实施后,对娱乐场所的营业时间为什么要加以限制,为什么要在娱乐场所安装电视监控设备等问题,社会上有人提出了一些质疑。就此,记者今天专访国务院法制办教科文卫司有关负责官员,对上述问题进行解答。

  据介绍,作出上述规定,有三个深层次原因:一是凌晨2点以后,往往是“黄、赌、
毒”犯罪的高发期,加上由于管理人员疲劳,事故隐患不易发现,深夜也是消防安全事故的多发时段,因此有必要对营业时间加以限制;二是一些娱乐场所通宵达旦地营业,其音乐噪音、人员往来嘈杂,严重侵扰和影响了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不少群众对娱乐场所的扰民现象反映强烈;三是凌晨2点以后,场所内的消费者数量逐渐减少,经营者成本相对增加,但要关门又因缺乏法律依据而易与消费者发生矛盾、冲突。现在有了明确的法律依据,便于业主降低经营成本。

  (晓航/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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