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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将实施机动车环保年检不过环保关难过年检关《规划》方案向市民征求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09:39 云南日报

  目前,机动车排放污染已经成为影响昆明城市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源之一,也是市民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2005年2月,国家环保总局下发有关通知,明确要求包括昆明市在内的113个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城市编制机动车环保年检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机动车尾气污染。

  5月1日起,昆明将实施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制度,机动车不过环保关就过不了
年检关。15日,昆明市环保局就《昆明市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规划》(草案)向广大市民征求意见。

  征询时间至4月15日

  为使该规划具有科学性、可行性、可操作性,昆明市在用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规划编制课题组公布《规划(修改稿)》,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报市政府批准实施。课题组欢迎关心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和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的各界人士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征询意见时间至4月15日止。http://www.kmepb.gov.cn可通过电子信箱:kmhbsxd@163.com jidongcheweiqi@163.com 电话及传真:41451484145782进行反馈。

  绿标黄标贴车上

  前日,昆明市环保局城市处处长傅维平向记者介绍,本次规划旨在建立昆明市在用机动车排放环保定期检测体系,实施机动车排放环保定期检测制度和环保合格标志管理制度。

  《规划》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将在用机动车环保合格分类标志分为绿色环保合格标志(简称“绿标”)和黄色环保合格标志(简称“黄标”)两类。

  环保合格分类标志发放标准为:新车注册登记时符合国Ⅰ标准以上的机动车,经环保定期检测合格后,发绿色环保合格标志,其余车辆经环保定期检测合格后发黄色环保合格标志。

  绿标车辆经环保定期检测达不到相应排放要求,由车主自愿选择下列一种方式处理:通过维修治理,恢复排放控制性能,达到相应排放标准的,发绿色环保合格标志;达到同类黄标车辆排放要求的,可不进行治理,改发黄色环保合格标志,按黄标车辆进行管理。

  异地车辆:长期驻昆使用的异地机动车,实行排污监督属地管理,参照本地机动车管理办法执行,经环保定期检测合格的发放相应的环保合格标志。临时过境行驶且无环保合格标志的异地车辆,经双怠速法检测合格后,审领机动车有效期为7天的临时环保合格标志,对无环保合格标志车辆予以处罚。

  市民举报冒黑烟车辆有奖

  《规划》将建立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责任制,促进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实施举报制度,对举报冒黑烟车辆的市民予以奖励。

  5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管理制度。凡在机动车排放检测场(站)按规定检测合格的机动车,发放昆明市环保局印制的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

  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是机动车年度审验的重要内容,未经过环保定期检测的机动车不得办理机动车年度审验、过户登记、延期报废等手续,无环保合格标志机动车不得上路行驶。

  交警部门要加强对无环保合格标志上路行驶车辆的查处,严格控制超标车辆上路行驶,确保所有车辆参加环保定期检测,使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的“不达标车辆不能上路行驶”得到真正落实。

  2007年7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分类管理制度,通过适当限制高排放车辆的行驶区域和行驶时间,促使车主对高排放车辆及时进行深度维护,加快高排放车辆的淘汰更新,充分利用环境容量,减轻主城建城区的空气污染。

  不过环保关难过年检关

  用机动车环保信息系统,将实现排放检测场(站)检测与市环保局中心数据库检测数据的实时传送,确保环保部门对机动车排放检测场(站)自动化、网络化、即时化和智能化管理,保证检测场(站)提供科学、公正的检测数据,防止车主投机取巧和检测场(站)弄虚作假。

  及时向国家环保总局上报机动车环保检测年报,定期发布机动车污染防治信息;同时构建全市统一的机动检查/维护(I/M)站数据信息网络平台,实现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市质监局、市交通局等部门对机动车排放检测、维修等管理数据的共享,增强各部门综合执法能力。

  昆明市环保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机动车排放检测合格标志的发放与管理;对超标车辆、玩忽职守的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予以处罚。组织全市机动车排放(路)抽检等。

  昆明市交警支队协助市环保局对全市机动车环保定期检测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提供机动车相关基础信息;对未通过环保定期检测的机动车不予通过机动车安全定期检验;对未取得机动车环保合格标志上路行驶的机动车予以处罚;协助市环保局进行机动车排放路(抽)检。市交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参与协作。

  机动车污染太严重了

  据介绍,由于昆明地处高原,空气稀薄,燃料燃烧不完全,加之在用机动车老、旧车辆比例较高,检查维护制度不完善,机动车尾气排放超标现象普遍。在实施工业污染控制、城市“禁煤”等环境保护措施后,机动车排放污染逐渐上升为城市大气环境污染的主导污染源,昆明市城市大气污染类型已由煤烟型转变成煤烟与机动车污染混合型。

  近年来,受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长的影响,昆明主城建成区大气中NOx浓度逐年上升,臭氧(O3)超标频率逐年增加。东风东路平均车流量为3642辆/小时,毗邻的监测点氮氧化物(NOx)年平均浓度均高于昆明市氮氧化物(NOx)年均值。去年5月31日至6月9日交通高峰期,市环境监测中心监测发现这里臭氧(O3)数据连续出现超标现象。

  车越多空气越差

  《规划》(草案)里有这样的调查内容,目前,城市交通流在主城建成区高度聚集,而且在空间上向中心堆集叠加,城市道路负荷持续增加。

  主干道平均车流量达2184辆/小时,昆明汽车客运站、空军招待所、昆明医学院、昆一中、省中医学院、靖国新村、敷润桥、武成小学、昆明图书馆等路段平均车流量超过3000辆/小时,二环路以内已成为昆明交通聚集度最高和交通矛盾最突出的区域,空气质量已相当糟糕。

  目前,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60万辆,其中汽车保有量为接近31万辆,占机动车保有量的52%。其中汽油车近25万辆,占在用汽车保有量的79%;轻型汽车和摩托车在机动车保有量分别为45%和42.7%。

  昆明市老、旧车辆多,在用汽油车中化油器型车辆比例较高,单车污染排放高。昆明属高原缺氧地区,燃料燃烧不完全,机动车排放性能恶化,机动车排放超标现象突出,特别是柴油车冒黑烟现象严重。

  公交车、出租车等营运车辆保有量虽然较低,但因其在城区使用频率高,日平均行驶里程较长,排放相对严重。从机动车污染指数变化趋势看,昆明市机动车排放污染逐渐加重。与全国其他城市的机动车污染趋势相似。

  尾气环保排放标准太低

  据了解,昆明市机动车排放检测一直按93标准执行,不能有效判别高排放车辆,怠速检测法已不能满足采用闭环加三元净化装置车辆的检测需要,与国家逐渐加严的新车排放标准已不相适应。

  因路(抽)检车辆检测重复率高,检测效率低,路(抽)检车辆数占在用汽车保有量比例较低。环保部门未对机动车排放检测场(站)进行监督管理,保有量较大的摩托车脱离了环保部门监控范围。

  由于缺乏相应手段和管理措施,不能及时、有效判别排放超标车辆,国家《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的“不达标车辆不能上路行驶”不能得到落实。

  1998年,昆明市政府制定了《昆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昆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实施意见》,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1998年10月至2003年12月,共路(抽)检在用汽车17万多辆(次),治理超标车辆60000余辆(次),路(抽)检达标率由1998年的49%上升至73%,主要污染物氮氧化物上升的趋势得到一定遏制;降低了环境保护成本,取得了良好的环境、经济、社会效益。

  2004年5月1日,《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路检工作全面停止。在昆明市交警支队车管所的协调配合下,昆明市环保局在检测站开展货车尾气抽测工作,继续实施公共汽车的年度抽测……

  记者连芳(春城晚报)


爱问(iAs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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