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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部门披露买期房"三大陷阱" 市民买房须警惕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1:15 龙虎网

  【龙虎网报道】由于目前我国商品房买卖基本采用的是商品房预售方式,尽管购房人在购房签约时非常谨慎,但由于缺乏法律知识和房地产专业知识,加上信息的不对称,经常落入不诚信的开发企业设置的陷阱中。为此,我市房产部门昨天披露了购房中的三大陷阱,提醒购房人注意防范。

  陷阱一:开发商在建设项目土地已被抵押,却不告知购房人;从而与购房人签订商
品房买卖契约,而且该房屋的权利瑕疵也不在合同中注明,目的是打消购房人的顾虑,顺利收取定金和首付款。

  陷阱二:开发商在建设项目的土地被抵押的状况下,与购房人签订合同以后,为了顺利地将土地抵押转成在建工程抵押,往往不为购房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陷阱三:开发商在不通知抵押权人的情况下,也不告知购房人抵押的事实,将已作为在建工程抵押的房屋销售给购房人,在签订契约收取房款后,长期不为购房者办理登记备案(因为被设定抵押的房屋是无法办理登记备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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