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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排放量有多有少,降雨量有丰有缺,环境容量有大有小 小城镇污水处理要因地制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1:48 中国环境报

  谢晓慧

  在污水处理厂的规划布局上,我国逐渐转变思路,由过去单纯的建大型集中污水处理厂转为因地制宜、分散处理、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规划思想。同时我国污水处理的重心也正在由大城市转向中小城镇。北京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的原副总工杭世珺,参与了小城镇污水的垃圾建设标准的制订。她建议小城镇污水处理要因地制宜。

  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排水体制均需细化

  我国现行的“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中将处理规模分为5类,其中Ⅴ类为1万~5万m3/d,而实际上大多数小城镇污水处理厂的规模小于3万m3/d,甚至有的只有几千m3/d。如果笼统地将其都规划在5万吨以下并不是很明确。

  同时,在排水体制的选择上,也要考虑到南方雨水充足的特点,新建城区建议采取分流制;而北方降水量较低,有的西部小城镇只有几十毫米的降雨量,这种情况下可以考虑采取合流制,再在设计中具体作技术经济比选。而一些老城区限于本身的街道狭窄无法改建为分流制,可以改建为截流式合流制或根据具体情况采用合流制。

  小城镇污水处理工艺及其设计均应因地制宜

  杭世珺在“十一五”规划的调研中发现小城镇的污水占了很大的比例并且污染严重。她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小城镇的具体条件,工艺需要结合当地的情况而定,设计时工艺选择也一定要因地制宜。

  此外,很多小城镇的资金缺乏,而污水处理工程往往是规模越小,价格就越高。因此,国家应该重视小城镇污水这一块,进行投融资,解决资金的问题,选择经济、合适的工艺。

  以三峡库区为例,三峡库区由国家划拨经费,可是同样存在着费用的问题。高昂的运行费使许多工程成了“晒太阳”工程。此外,是否所有的污水都按脱氮除磷处理也值得考虑。杭世珺在“十一五”规划中走访了好几个省,发现很多地方的水流非常湍急,水体本身稀释能力较高、环境容量较大。杭世珺建议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降低标准,暂时不限制氮和磷,但是设计时一定要保留将来除磷脱氮的可能性。因此,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暂时放宽标准,先降解有机物;第二步待资金充足后再提高水质标准。

  同时,中国缺乏地方标准。各个地方条件变化大、差别大,国家标准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地方实情。因此,应该推行制订地方标准,地方标准应严于国家标准,同时与国家标准相协调,这样才能健全和完善国家标准。

  政府对小城镇污水处理的监管责无旁贷

  在运行费用上,由于涉及到管理机构的利益,实际与表面有时并不相符。因此,建立客观、科学的经济账是非常必要的。国家需要成立一个客观公正的组织,来进行工程建设费和运行费的研究,重点是现状真实资料的收集。

  在监管问题上,杭世珺多次呼吁,政府一定要加大监管力度,环保部门要及时监测、报告污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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