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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假名牌老板入狱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2:41 新闻晚报

  晚报讯 日前,浦东新区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处罚金1万元。

  2004年3月,只有初中文化的谢某从安徽来沪,在其姐夫经营的高尔夫用品商店帮忙,其姐夫离沪后将该店交给谢某经营。谢某发现,假冒的高尔夫球具因为价格便宜更受顾客的青睐,于是立即自作聪明地购进一批假冒世界品牌的球具准备销售。2004年8月,浦东新
区公安局接到举报后,将谢某传唤至公安局,谢某主动交代了在其暂住地存放着大量待销售的假冒球具,商品货值达到47万余元。

  法院认为,涉案品牌依法经我国商标局核准注册,受法律保护。谢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高尔夫球具,仍予以销售且销售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构成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谢某属于犯罪未遂,且主动交代犯罪事实是自首行为,因此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作者:□记者 李胜南 通讯员 严剑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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