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拟全省推广伤员救治跟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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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2:47 扬子晚报 | |||||||||
广东讯交通伤亡一旦发生,值勤民警就会及时将情况汇报给领导,并实施跟踪救治,“事故组经办民警要根据病人的情况,每天不能少于一次以上到医院了解救治情况,把伤者的病情记录下来,直至伤者的病情有好转无生命危险,或确定因伤势较重而无法抢救死亡为止。广东常平交警中队在东莞市率先出台实施的这一人性化的伤员跟踪制度近日受到了广东省交管局的肯定,并拟在全省进行推广。
据介绍,根据《伤员救治跟踪制度》规定,遇有因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进入重症病房的,处理事故的经办民警须迅速到医院了解受伤人员情况,立即报告值班领导,值班领导迅速与医务人员进行协调、沟通,并采取有效抢救措施。从发生事故之日起,事故组经办民警要根据病人的情况,每天不能少于一次以上到医院了解救治情况,把伤者的病情记录下来,直至伤者的病情有好转无生命危险,或确定因伤势较重而无法抢救死亡为止,遇有特别的交通事故,需第一时间报告值班领导,由领导到医院了解情况,转告政府主管领导共同督促医院全力处置有关紧急情况。民警违反此规定的,一律依法进行处罚。 常平交警中队队长梁树荣介绍说,这项制度实施后,经办民警由过去的单纯调查调解处理交通事故本身,转向先关心伤员病情,通过近两年来的不断摸索和实践,该项制度得到了逐步健全和完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