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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村通是环保 宣传良好载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4:48 中国环境报

  季英德

  做好农村环保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而环境宣传教育又是推动环保工作的重要工具。山东临沂市郯城县立足农业县的实际,在全县开展了环保法律法规8个“村村通”,提高了农民的环境意识,提升了农村的环保水平。

  为解决农村环保宣传教育普及覆盖面不广,形式不新颖,在农村见不到环保标语口号等问题,郯城县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不断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积极创新农村环保宣传载体,根据农村特点和实际,创造性地提出了标语口号村村通、广播喇叭村村通、宣传车村村通、远程教育村村通、黑板报村村通、“12369”环保举报热线村村通、宣讲教育村村通、知识竞赛村村通,使环保法律法规在农村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在《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中,将农村环境保护作为环保工作的重点,要求着力解决土壤、农业和村镇污水、垃圾污染,推进生态农业发展,促进农民生活质量提高、乡村环境整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就是为农民提供一个“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生产生活环境。因此,加大农村环保宣传,加强农村的环保工作势在必行,一个环境受到污染、生态受到破坏的农村绝不是社会主义的新农村。

  如何开展农村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记者认为,郯城县开展的环保法律法规宣传8个“村村通”,就是农村环保宣传的良好载体,就是贯彻落实《决定》的具体体现,就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效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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