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47岁以下公务员两年后必须完成MPA核心课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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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7日17:29 北京晚报 | |||||||||
本报上海记者站专电(记者李进)到今年6月以前,上海市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部门的公务员必须修完MPA(公共管理硕士)核心课程的全部课程。2008年上半年之前,上海市所有47岁以下公务员必须完成MPA核心课程的培训。培训情况将作为公务员上岗、任职、考核等的重要依据,对达不到培训要求的公务员,将视为考核不合格,并在一定期限内予以调整。 实习编辑:刘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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