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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不能“一药多名” 每年新增药品名不超100种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0:50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晨报讯一年新增数千种仿制药,其中相当一部分都有自己独特的商品名。为有效遏制这种药品名称混乱的局面,我国将不再为仿制药批准商品名。预计,今后我国每年新增药品商品名将不会超过100种。

  根据有关规定,一种药品可以同时标注通用名和商品名,前者用来表达药品的主要化学成分,后者则是企业根据营销需要注册的名称。

  “一些企业趁机弱化药品通用名、滥用药品商品名。同样一种药品,换个商品名就可以夸大疗效、提高售价。”据介绍,这种“一药多名”问题日益严重,给公众用药安全带来隐患,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针对这一问题,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日要求,除新的化学结构、新的活性成分的药物以及持有化合物专利的药品外,其他品种一律不得使用商品名;同一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药品,成分相同但剂型或规格不同的,也必须使用同一商品名;药品广告宣传中不得单独使用商品名,也不得使用未经批准作为商品名使用的文字型商标。

  (张晓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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