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难查 法院审案遇障碍 判决书上印照片解难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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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1:36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又聋又哑的人犯罪不但给公安机关侦查带来难度,也给法院审理、判决造成障碍,因为被告人的姓名、籍贯等无法查明。为了固定被告人身份,日前,定远县法院将聋哑被告人的照片印制在判决书上,这些问题随之解决。 定远县法院日前开庭审理了一起聋哑人抢劫犯罪案件,被告人自称史献忠。在侦查和审理阶段,被告人对其抢劫犯罪事实基本供认。但对籍贯、家庭住址等却规避不答,为侦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定远法院刑事审判庭主审法官杨明武想到了数码相机,将被告人照片摄录后,印制到判决书上,被告人身份难定的难题迎刃而解。 日前,该院已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史献忠”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00元。该案的成功办理,为审理聋哑人犯罪案件做出了示范。 据了解,涉及到聋哑人犯罪案件中,经常因为被告人不愿“吐露”真实姓名,检察院、法院只得以“无名氏”给其命名。但这样不利于日后查找,即使出现被告人刑满释放后再次犯案的情况,司法机关有时也难以掌握。有关人士认为,将聋哑被告人的照片印在判决书上,是一个很好的尝试。 (吴玉梅肖献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