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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经济杠杆催生绿色消费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2:08 深圳商报

  《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7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深圳先行探索循环经济立法的第一步。根据这部新的法规,生活垃圾回收处理收费制度即将在深圳推行。昨日,物价部门更是召开听证代表座谈会,进一步吸收采纳市民的意见。

  垃圾处理收费,符合“污染者负责”原则。按照循环经济确立的观念,人们在考虑生产和消费时,不能把自身置于这个系统之外,而是将自己作为这个系统的一部分来研究。
人类的经济活动,只能在生态可承受范围内进行。

  制造了垃圾就等于消耗了环境资源,占用环境自然需要付出成本。按照城管部门统计,深圳垃圾产生量年均增加7.24%,预计2010年后每天产生量将超过一万吨。不使用经济杠杆来遏制对环境的透支,我们的城市很快将会陷入“垃圾场”的境地。近年来,国内已经有100多座城市开征了垃圾处理费。

  垃圾收费是一笔“经济账”,同时更是一笔“观念账”。韩国首尔卫生管理部门规定,一件高度超过1米的废弃家具处理费大概要人民币100元,一张废弃的3人沙发处理费为46元,19英寸以上的废弃电视处理费为33元,就连扔掉一条被子也得至少付出13元的代价。因此,尽量避免制造垃圾成了韩国民众一致的态度。

  就深圳而言,垃圾处理收费是在用经济杠杆催生绿色消费。近年来,深圳市民的日常生活都在减少一次性消费,倡导多次性、耐用性消费。强化垃圾收费制度,减少消耗的信号就愈发明确。

  垃圾收费也将推动资源的再利用。资源再利用的关键在于家庭,收费制在减少垃圾产生量的同时,也将把再生资源从“垃圾堆”中拉回来。比如瑞典对金属罐实行“押金—退款制度”,返还率达80%~90%;丹麦、芬兰、德国、荷兰、挪威、瑞典等国对塑料饮料容器实行此项制度,返还率均超过60%。

  垃圾收费催生绿色消费,绿色消费又将倒逼出绿色生产。今年“3·15”的主题词是“消费和环境”,当中的含意就是鼓励从商品链的末端向源头施加影响。香港有环保机构几年来一直呼吁抵制过度包装的月饼,结果是知名品牌纷纷以“绿色包装”为推销重点。事实上,只要普通市民确立了绿色消费理念,我们不仅能倒逼出“绿色生产”,还能够倒逼出“绿色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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