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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试药人索赔案立案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2:50 北京晨报

  新华社电 南京市民郭先生认为免费试药造成其肾功能损害,于16日将南京某医院和研制新药的药厂告上法院,索赔31.1万余元。南京鼓楼区法院已经立案受理。据悉,这是江苏首起因试药引发的人身索赔案。

  有关人士说,我国已颁布《药物临床试验质量规范》,对试药者的知情权、成立伦理委员会等方面都有详细的规定。《规范》同时规定,应对试药者提供保险,对于发生与试
验相关的损害或死亡的试药者,有关单位要承担医疗费用及相应的经济补偿。但上述《规范》不具有强制性,类似案件的审理在法律上存在空白。

  (李自庆 殷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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