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抢7.5元被判1年罚1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3:05 现代快报

  快报苏州电(记者谊磊通讯员覃华炜吴婕)刚满16周岁的杨某在与他人争打时顺手掠走了被害人身上7.5元。昨日,其被苏州市工业园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同时责令归还劫得的7.5元。

  据悉,杨某系山东来苏打工人员,2005年6月进入苏州一公司工作。一日中午,杨某与上铺的李某发生争吵,随后两人被公司处以警告处分,不服气的杨某遂萌发了报复李某的
念头。11月6日中午,已从该公司辞职的杨某纠集了3个同乡,在公司宿舍门口附近伺机对李某进行殴打,并动手翻其衣裤口袋,在劫得李某左边裤袋7.5元后离开。

  法院认为,在殴打过程中,杨某产生了非法占有的意图,其行为由此从报复殴打转化为抢劫。考虑到其犯罪时未满十八周岁,法院对其减轻了处罚。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