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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筋”房,天下最昂贵的鸡肋?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3:05 现代快报

  快报16日刊登了一条新闻,标题是《南京不少楼盘被抽了“筋”》。所谓“抽筋”就是盖房子时偷工减料地使用钢筋。住这样的房子,任何一个正常人都会为之毛骨悚然———除了开发商,因为,开发商不会住这样的房子。

  说实在的,我已经出离愤怒、出离悲哀、出离烦躁了:愤怒是因为,你房价高也就算了,还用卑鄙的手段以“结构”来掠夺,并且这种“结构”业已形成了牢固的利益共同体
,使你无从“解构”。愤怒更是因为,被“抽筋”的房子不在少处,已经成了既定事实,那么“我们最为困惑的是,像这种随时会出事的房屋是如何通过国家有关部门验收并上市,而且被开发商无耻地称为‘热卖’的”?烦躁是因为,这样被“抽筋”的楼盘“不少”,谁知道我们每个人现在住的是不是这样的楼盘?然而,我们没有办法再去检验自己的房子是否被“抽筋”,那么,我们的房子岂不是成了天下最昂贵的“鸡肋”?悲哀是因为,开发商盖房子偷工减料已经成了国内的普遍现象,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障委员会统计,上海去年共接受4000多件房屋及装饰材料方面的投诉,比2002年增长28.87%。

  高民权教授说,之所以选择在“3·15”这个特殊的日子站出来揭露这件事,就是要引起买房人的注意,也是想唤回开发商的责任和良心。我敬重这个“孤独的义士”,但又觉得他太过于理想主义了,在一个以疯狂逐利为法则的畸形市场中,太多开发商的责任和良心从来就是缺席的,是靠不住的。

  为了保护我们的一点权益,法律的坚挺是最迫切的,也许我们需要一部《房产质量保护法》或《业主保护法》。但是,在这类事情上,政府有关部门难逃问责,不能因为不少抽了“筋”的房子业主已经入住,而且也没有出什么事情,就自己抹掉当初被开发商、设计单位利用审查、管理上的漏洞,以致铸成大错的责任。没有这样的前提,问责开发商和设计单位、规范地产开发和设计市场,就永远是一句空话。龙蟠中路伍里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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