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3”遇难矿工最低补偿2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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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5:03 新京报 | |||||||||
本报讯 据《内蒙古晨报》报道3月15日,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召开关于“3·13”矿难事故善后赔偿有关事宜的会议,对于遇难矿工的补偿将最少不低于20万元。 13日,鄂托克旗荣盛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21人死亡。据悉,“3·13”矿难事故的善后处理对于遇难矿工的补偿标准将通过严格计算,不足20万元的补足20万元,超过20万元的以实际计算。遇难矿工的遗体就地火化,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政府承担。限停尸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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