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费成了老师的回扣 如此“行规”经得起推敲?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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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5:43 荆楚网-楚天金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 特约记者 汉江雪 报道:昨日,女生韩某和张某向记者反映,她们在襄樊市某技校退班后,要求学校退还预交的学费,却被告知,钱款被当作回扣奖给介绍学生进校的老师了,要学生自己去找收钱的老师退还。手拿着盖有学校公章的正规收据却多次要不回学费的学生不禁感叹,这种麻烦的后果到底该由谁负责? 据韩某介绍,她和张某去年经初中老师介绍到襄樊某技校报名。在分别交纳了300元
“老师是帮学校招人,并且出具的是学校的正规收据,还盖有公章,怎么能用这种理由把麻烦推给学生呢?”韩某和张某都不能理解。 记者就此采访了该技校的负责人,一名校长称,虽然收据和公章是学校的,但老师帮忙招生给回扣是这一行的“规矩”。韩某和张某的学费直接给了老师,根本没有上交学校,要想要学费就找介绍她们进校的初中老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