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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里当老师 先到农村支教两年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5:5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记者 赖波)城市中小学老师要到农村中小学任教2年;城区中小学教师必须在农村任教1年以上才能晋升高一级职称……昨日,由省教育厅、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和省编办联合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出台,推出了一系列教师队伍管理新举措。

  新出台的《实施意见》规定,从今年开始,我省将建立大中城市城区中小学教师到
农村任教服务期制度。凡大中城市和县城城区中小学2000年以后新聘任的教师,一般应到农村中小学任教2年。每年各地应该安排一定比例的城区教师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城区中小学教师必须要有在农村任教1年以上的经历才能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今年起,我省还将实行“校对校”“师对师”的城镇对口支援农村制度,并逐步建立农村中小学教师(校长)定期交流轮换制度。

  据介绍,我省目前有60万左右中小学教师,其中代课教师3万多人,今年我省将清理教师队伍中的三类人员:一是“在岗无证”的,即包括3万多名代课教师在内的在学校工作、但不具备教师资格的人员,必须坚决清退。二是按学历、相关资格证应是初中老师,却担任高中教学的,必须考取高中教师资格。三是虽有教师资格,但是违背《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规定的教师,要一律撤销教师资格。

  《实施意见》要求,全省教育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教师职业道德一票否决制,同时设立“师德师风举报电话”。省教育厅“师德师风举报电话”为028-86111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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