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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搅黄”物权法?荒唐!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6: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北大教授巩献田接受专访回应“物权法事件”

  一夜之间,巩献田成为中国法学界最受关注的人物,原因是他的“一封公开信‘搅黄’《物权法》”;而在此前,他仅是北京大学法学院一名普通的教授、博士生导师。公开信发表后,引起的反响也许远远出乎巩教授的意料———自己对《物权法》意见的一封信,会让自己成为一些人眼里的“勇士、民族脊梁、民族英雄”和另一些人眼里的“法盲、历史
罪人、全民公敌”。

  事件回放

  一“信”激起千层浪

  2005年8月,巩献田发表了一封“致吴邦国委员长并转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公开信》”,公开质疑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草案)》违宪。今年1月,有消息称,《物权法(草案)》立法进程已被“搁置”,原因就是巩教授的这封公开信。

  中国法学界为此展开了一场争论。以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中国政法大学原校长、《草案》起草专家小组负责人江平和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物权法主要起草者之一王利明为代表的《物权法》论战正方,和以北大法学院巩献田、中国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左大培、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杨晓青等为代表的反方,就物权法展开辩论。

  3月9日,吴邦国委员长在作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时说,《物权法》列入今年立法计划,草案待条件成熟时再提请审议。至此,关于《物权法(草案)》正反两派的白热化争论似乎暂时有了“结局”。

  面对压力

  巩继续坚持自己的观点

  巩献田衣着朴素,面色红润,眼神清澈,说话带着浓浓的山东口音。尽管面对种种压力和攻击,他还是显得很从容。

  实际上,记者能够感觉到巩献田的愤怒,这愤怒所针对的并非是不同意见,而是反驳者提出意见的方式;但记者也发现,他很执著地坚持着自己的信念和观点。

  学生观察

  巩担心国资“合法”流失

  巩献田的学生,一位法学博士表示,巩老师认为个人的物权也应保护,他从来没有反对这一点。但他认为关于国有资产的保护,是应特别考虑的。如教育和医疗,如果国家不掌握一定的资产份额和资源,就没有力量让像下岗工人这样的困难群众享受公共福利,国家就无法让群众公平、平等地享受公共资源。另外,现在国有资产向私人腰包流动,却要对其进行保护,这无异于承认一些人使用非法手段得到的资产最后变得合法了,需要和其他公民通过诚实劳动得到的财产一样平等地接受保护,这不公平,也没有一个反向的环节使国有资产再流回来。

  对话巩献田

  “我不反对保护私人财产权”

  这场争论,巩献田本人如何看待?他写公开信的初衷是什么?是否真如有人所说,“搅黄”了一部法律?记者对他进行了专访。

  现在看来我的判断是正确的

  记者:您写这封公开信的初衷是什么?

  巩献田: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公布《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后,我感觉到问题很严重。所以我就没有更多地考虑,写了那封公开信。

  记者:您为何上书全国人大?

  巩献田:有3个原因。第一,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物权法(草案)》向全国人民征求意见,本人理当响应。第二,该草案无论就形式还是内容来看,都存在着违背宪法的原则问题。第三,我认为不通过上书和公开信的形式,不起什么作用。现在看来我的判断是正确的。

  记者:听说全国人大专门听取了您的建议?

  巩献田:公开信发表不久,人大法工委民法室主任姚红打电话告诉我说他们的领导要约我谈。去年9月1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胡康生主任、王胜明副主任等同志约见了我。我进一步向他们坦陈了我的看法。对国家立法机关的领导如此重视和认真听取一个普通党员和一般公民的反对意见,我感到高兴和欣慰。

  那封信没有影响立法进程

  记者:有文章说您“一封信影响了立法进程”,甚至说您“搅黄”了这部法律的出台。

  巩献田:所谓“一封信影响了一部法律的立法进程”的说法,是极为荒唐的。任何一个对我国的立法体制有所了解的公民,都不会说出这样的话。假如“一封信”能够影响了一部法律的立法进程,那只能说明这封信正确反映和集中代表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

  试问我一个人能“搅黄”一个法律吗?对法律草案的继续讨论修改完善就是“搅黄”吗?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决定暂时不审议,是让人们继续讨论修改和完善,这怎叫“搅黄”呢?

  没有否认保护私人财产权

  记者:您和反对意见的主要分歧在哪里?有人认为您是在否定保护私人财产权?

  巩献田:我们与物权法起草者的根本分歧,绝不在于是否保护私人财产权。分歧主要在于:是真正保护绝大多数人的财产权还是保护极少数人的财产权。我们认为,只有强调保护国家和集体财产权,私人财产权才能得到可靠的保护。我们主张:在一般和通常情况下,只有首先保护国家和集体的财产权利,才能保护绝大多数公民个人的财产权利。 据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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