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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采访 三城管亮证追打两记者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6: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龙泉驿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已给予三名打人城管停职、撤职等处分

  昨日下午,两名电视台记者在成都市龙泉驿区桃花沟采访当地城管涉嫌乱收费一事。不料,他们在龙泉驿区市容环境管理局的大院里采访该局一位副局长的时候,竟然被三名城管队员在院子里两次追打!价值数万元的摄像机被损坏,两名记者也不同程度受伤。事发后,龙泉驿区市容环境管理局对三名打人城管给予停职三个月、撤职等处分。

  采访“乱收费” 领导都“开会”

  昨日上午,龙泉驿区桃花沟一些商贩向四川电视台新闻资讯频道反映:当地城管队员向他们收取了几十到上百元不等的“堆码摊位费”和“清洁费”,他们认为很不合理。电视台记者兰波、薛景随即前往采访。

  两位记者实地了解后,前往当地市容环境管理局找相关负责人进一步了解情况。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一致回答“领导开会去了”。下午2时30分上班之后,工作人员仍称无法与领导取得联系,一直等待的记者准备离开。在大门口,两位记者遇到了正好回单位的一名副局长,不想他们在采访这名副局长时,却遭到了另外三名城管的谩骂和追打。

  亮出执法证 满院追打记者

  薛景暗藏在身上的录像机拍摄的画面证实了他们的遭遇:采访时,一名身穿灰色夹克的平头男子带着两名男子冲到他们面前。

  “灰夹克”不耐烦地催促正在接受采访的副局长:“你不是还有事情么,快走快走!”副局长上车后,“灰夹克”咄咄逼人地对兰波说:“你是哪儿的?不准采访!给老子爬出去!”兰波反问:“你是什么人,说话可不可以礼貌点?”这时候,“灰夹克”出人意料地从衣兜里掏出城管执法证,朝薛景晃了晃:“老子最讨厌你们这些记者!”说话间,“灰夹克”一把掐住兰波的脖子,另外两名男子则一把推开薛景,动手抢兰波肩头的摄像机,试图抢走他们的录像带。

  直到四楼办公室的一名女工作人员跑到楼下制止,三人才离开。

  这城管扬言要杀死记者

  两人上楼后,刚走到院门口的三人突然返回,再次追打兰波和薛景。

  据兰波介绍,“灰夹克”掐他脖子的手法很“专业”:“他用力扣住我的脖子,当时感觉脖子都快被拧断了。”

  幸好该局另外三四名工作人员赶到,强行将三人推出院子。“灰夹克”走时,恶狠狠地丢下一句话:“你敢跑出这个院子,老子要杀死你!”

  打人三城管通通被停职

  事发后不到十分钟,市容局的领导们都出现了。这时二人才知道,“灰夹克”名叫李功明,是该局经开区中队分队长,另外两人分别是张冀刚和刘旭松,三人都是城管执法队员。

  昨日18:07,在经过5个小时的讨论之后,局长熊盛平和该局所有领导一齐站起来,向兰波和薛景赔礼道歉,并宣布,李功明等三人停职三个月,三个月后调离执法队伍,并作降级处理;撤消李功明的分队长职务;对负有领导责任的分管中队长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本报调查

  城管咋收“清洁费”?

  对于引发打人的收费问题,本报记者随后赶到桃花沟进行了核实。卖烧烤的胡女士告诉记者,她共交纳了120元的费用,其中包括20元清洁费和堆码费:“不交不行啊,否则不准摆摊。”一家“飞镖中奖游戏”摊的老板王先生称他交了700多元的费用,他掏出两张收据,其中堆码占道费700元,清洁费40元。记者注意到,清洁费的收据上盖着“成都浩诚顺天清洁服务有限公司”的财务专用章。

  局长表态不是打人是纠纷

  熊盛平宣布了对三名城管员的处理意见后,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

  记:城管收的堆码费和清洁费是不是正常收费?

  熊:是正常收费。因为过去办桃花节的时候,秩序非常混乱,今年把所有的商贩集中到一个地方,是为了进一步规范。

  记:那么清洁费该不该你们收呢?

  熊:我们没收清洁费。

  记:据记者调查,清洁费收据上的印章是一家清洁服务公司的财务印章。

  熊:我们没收,是社区收了的。

  记:你们的城管队员打了记者?

  熊:用“打”这个词语有点严重,应该说是发生了纠纷。 记者李东阳

  让“打”字消失

  □力明

  城管打小商小贩几乎算不得新闻,打记者其实也算不得新闻。如果说此次龙泉驿区几个城管打记者有什么“亮点”的话,“拿出证件在记者眼前晃了一下”勉强可以算得上,这可以称为“亮证打人”或“持证打人”。

  在当前城市管理中,对于制止违法违规行为,采取一些强制性手段是必需的。由于屡禁不止,一些城管队员往往失去耐心,开始动手打人。不过,尽管大家认同城管面临的困境和承受的压力,但从来不认可“城管打人”。你打人,你就不是合格的城管,就不是知规懂法且手握权力的行政执法人员,而只是一个“打手”。

  “打手”所相信的,就是自己那一双“狠手”,事情不好解决,最后一招就是动手。如果城管都信奉“打”的逻辑,就算真“打”出一个干净的城市,群众也会投他们的反对票。

  欲打记者,事先亮证。这样一个事例,说明城管还要加强管理和改变工作方式,尤其要从思想根源上认识到自己没有“打”的资格和权力。对记者不能打,对小商小贩也不可打,让带有野蛮气息的“打”字从城市管理的字典中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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