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建电子学籍档案 防农村娃辍学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6:4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谢梦)昨日,省教育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管理的规定》,围绕素质教育八条规定,制定出详细的25条新规定。其中首次提出,学校必须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学校章程,并在校内张榜公示,作为学校依法办学的依据。当地政府挪用公用经费,学校可越级举报。

  新规指出,有条件的地区要争取在2006年秋实行电子学籍管理,建立学生一人一学
号、一号九年的义务教育电子学籍档案,便于行政部门及时监督、积极处理入学和辍学等问题。当发现学生流失、辍学,限定学校必须在一周内报告乡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做好复学工作。同时提出,农村中小学要建立“留守学生”档案,定期召开“留守学生”监护人会议,对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