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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富翁袁宝雇凶杀人被执行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6:59 辽沈晚报

  昨日上午8时40分,北京建昊集团董事长、亿万富翁袁宝璟被押赴刑场采取注射方法执行了死刑。

  与袁宝璟一起被执行死刑的还有袁宝琦、袁宝森,该案另一被告人袁宝福则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至此,亿万富翁袁宝璟雇凶杀人一案尘埃落定。

  【记者直击】

  大批警车押送袁宝璟

  昨晨5时50分,记者来到辽阳市看守所附近,因买凶杀人被判死刑的亿万富翁袁宝璟就关押在这里。6时10分左右,从远处开来几辆轿车停在看守所门口,车上下来的几个人表情严肃,其中有一名穿黄色上衣的女士在警察的围护下走进看守所。据知情人介绍,“黄衣女士”就是袁宝璟之妻卓玛。

  而此时,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围观的人越聚越多,院内的警车也越来越多,大约7时30分左右,死刑执行车跟随几辆警车后面开出法院大门,去看守所押送袁宝璟等4名罪犯。而此时,记者以旁听者的身份进入审判大厅,但背包和手机等物不准被带进法庭。

  袁宝璟一身白衣出庭

  8时20分,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袁宝福4人被法警依次押进审判大厅,袁宝璟走在最前面,微胖的身材,鼻子上架着一副眼镜,一件白衣十分显眼,脖子上还系着一条白色围巾。袁宝琦、袁宝森也换了一身干净的新衣服,4人中,只有袁宝福穿着在押犯人服。据了解,袁宝琦是袁宝璟的哥哥,而袁宝森、袁宝福则是其堂兄弟。随后审判长开始宣读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刑事裁定和执行命令书。

  审判长称,袁宝璟雇凶杀人一案经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后于2005年1月13日公开宣判,宣判后,袁宝璟及涉案的另外三名被告人均表示不服提出上诉。经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袁宝璟因炒期货受损而与上诉人袁宝琦雇凶枪击刘汉(未遂),后又因汪兴对其进行敲诈、恐吓而与上诉人袁宝琦共同预谋杀害汪兴,由上诉人袁宝琦指使上诉人袁宝福,最终由上诉人袁宝福、袁宝森共同杀害被害人汪兴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上诉人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袁宝福的行为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上诉人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均应依法惩处,原判定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审判长最后宣布:“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袁宝福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将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随后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分别被押赴刑场采取注射方法执行了死刑。

  据了解,在临刑前被告家属申请会见被告人,经审查符合条件同意后,都分别进行了家属会见。

  【焦点人物】

  袁宝璟曾是“商业奇才”

  记者了解到,袁宝璟系辽阳市人,1989年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1992年在怀柔注册了北京建昊实业发展公司,启动资金20万元,半年之后袁获利200多万元。随后他转向股票、债券。1994年离开股票市场,一口气吞下60多家企业,成了远近闻名的“商业奇才”,到1996年其资产就已经达到30多亿元。

  【案件回放】

  受威胁敲诈雇凶杀人

  1996年秋天,被告人袁宝璟、袁宝琦与被害人汪兴在北京怀柔金石山宾馆201房间,袁宝璟提出在四川成都炒期货时,自己损失9000余万元,怀疑是刘汉与证券交易所修改规则所致。汪兴便提出安排人去打刘汉,得到袁宝璟的认可。而后,由袁宝璟出资16万元让袁宝琦交给汪兴。1997年2月1日晚9时许,受袁宝璟等人指使的李海洋(已判刑)在四川省广汉市西园宾馆发现刘汉,当刘准备离开时,李海洋向刘汉近距离连开两枪,因未击到刘,便逃离现场。

  1997年以来汪兴多次向袁宝璟借钱未果,便开始打电话、写信以要举报袁宝璟的违法犯罪事实相威胁。2001年初,袁宝璟、袁宝琦在北京建昊公司袁宝璟办公室,袁宝璟提到了汪兴的恐吓威胁,袁宝琦提出:“不行找人给他办了,花两个钱呗。”袁宝璟表示说:“行”,并提供30万元资金,经袁宝琦找到袁宝福,让他把汪兴做掉。后袁宝福向袁宝森提出此事,袁宝森主动提出去做,2001年11月15日袁宝森持刀对从家出来的汪兴后背砍一刀,随后在二人厮打中将汪兴刺数刀后逃离现场。经法医鉴定:汪兴之损伤为重伤。事后袁宝琦在其家中交给袁宝福人民币9万元。

  汪兴被扎伤后,不断威胁、恐吓袁宝璟,袁宝璟再次向袁宝琦提到此事,并说“不行就办了他”。之后,袁宝琦对袁宝福说“把尾巴活干完”,并交给袁宝福人民币18万元。2003年10月4日23时许,袁宝福与袁宝森携带猎枪到汪家附近等候,在汪兴开门进楼时,袁宝森持枪近距离对汪连开二枪,汪当场死亡,而后,二人逃离现场。

  辽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1月13日做出宣判,判处被告人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被告人袁宝福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袁宝璟、袁宝琦、袁宝森、袁宝福不服判决,上诉到省高法。

  何宏宇 印明大 特派辽阳记者于非 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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