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问答17]谁有资格与农民工签 订用工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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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7:40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建设等行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通知》规定,劳动合同必须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用人单位与农民工本人直接签订,不得由他人代签。 在建筑领域,工程项目部、项目经理、施工作业班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能作为用工主体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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