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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长远 打牢基础 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工作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3月18日07:43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本报三亚3月17日电(记者黄晓华 通讯员石青理)今天,全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经验交流会在三亚召开。省委副书记、省委重点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罗保铭在会上强调,要立足长远,打牢基础,扎实推进农村低保工作,使农村困难群众得到长期稳定的实惠。

  我省农村低保工作从2003年开始调研论证,2004年进行试点,2005年全面推进。两年多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推动下,各级民政、财政等有关部门克服困难,
狠抓落实,农村低保工作进展顺利,全省已初步建立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截至2005年底,全省纳入农村低保的困难群众共有55463户、88852人,月平均保障标准66.72元,月人均补差额为33.8元。

  罗保铭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我省农村低保工作取得的成绩。他强调指出,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低保工作,把它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海南的一件大事、实事来抓。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要深刻领会中央、省委省政府对农村低保工作的有关精神和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我省农村低保工作。

  罗保铭强调,要从五个方面抓好农村低保工作的落实。一是加强领导,明确任务抓落实。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我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决定的,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性质决定的。各市县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主管领导要亲自组织落实,各职能部门、各乡、镇、村要具体实施落实。二是摸清底数,有的放矢抓落实。对中央的精神、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民政部门具体组织实施的规则要清楚;对低保对象的底数及其动态变化要清楚;对实施低保工作的队伍状况、运作能力、抓落实的水平和专业素质要清楚,做到心中有数、谨慎决策。三是坚持“低标准、广覆盖”,规范管理抓落实。农村低保制度的建立,关键是要稳定、牢靠,要长期坚持延续下去。低保标准不能忽高忽低,低保金的发放不能时有时无,操作管理必须规范。四是从长计议,打牢基础抓落实。要努力形成一整套符合省情、县(市)情的规章制度;建立一个能有效实施、监督、协作,保证低保制度健康运行的工作机制;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工作实干,业务能力强的工作队伍。五是在发挥共产党员先进性中抓落实。农村低保工作,体现各级党委和政府对困难农民群众的关怀,是保持党的先进性、执政为民的具体行动。要带着觉悟、带着责任、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副省长符桂花在工作报告中回顾总结了我省去年农村低保工作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她强调,要准确核定家庭收入,实施动态管理,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要进一步完善低保制度、工作机构和投入机制,提高工作水平,规范资金管理,努力开创我省农村低保工作的新局面。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委农村改革工作组组长韩至中作了总结讲话,要求各市县、各有关单位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措施,切实贯彻落实好会议精神。

  省委常委、三亚市委书记江泽林在会上致辞。海口、三亚、东方、保亭等4个市县的代表介绍了工作经验。各市县(区)分管民政工作的市县(区)长,民政、财政部门有关同志以及省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今天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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